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期限一般都是按照會計制度來規(guī)定的,一般規(guī)定每年按照百分比分別攤銷,攤銷期一般為3~10年,也就是計提的持續(xù)期為3~10年。
例如,核算一項建筑物改建費,其本身價值為20萬元,按照一般會計準則采用6年攤銷法,拆分成以下項目:
(1)首年攤銷3年的20%
(2)其余3年攤銷6年的17%
即,每年把改建費攤銷為:
第一年:20%×20萬元=4萬元;
第二年:17%×20萬元=3.4萬元;
第三年:17%×20萬元=3.4萬元;
第四年:17%×20萬元=3.4萬元;
第五年:17%×20萬元=3.4萬元;
第六年:17%×20萬元=3.4萬元;
而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期限的計算可以根據(jù)會計準則進行靈活處理,如改建費中的六年攤銷期,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為8年,那么每一年的攤銷金額就會相應變動,比如:
第一年:20%×20萬元=4萬元;
第二年:15%×20萬元=3萬元;
第三年:15%×20萬元=3萬元;
第四年:15%×20萬元=3萬元;
第五年:15%×20萬元=3萬元;
第六年:15%×20萬元=3萬元;
第七年:15%×20萬元=3萬元;
第八年:10%×20萬元=2萬元。
另外,會計準則對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期限也規(guī)定了某些限制,比如在計提折舊期間,要求被折舊的費用,折舊期不得大于折舊方法本身的適宜壽命,也不得大于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壽命,才能保持折舊正確無誤。因此,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期限的計算需要根據(jù)實際的情況和會計準則來靈活處理,以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
拓展知識:除了會計準則規(guī)定的攤銷期限外,在進行納稅申報時,稅法對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也有所規(guī)定,比如攤銷期限一般不超過20年,否則,就不予支持稅務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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