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是什么

2021-12-18 10:50 來源:網友分享
792
物權,簡單來說就是物品的擁有權與支配權;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它們同樣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對于物權和債權,大家對于它們了解多少呢?本章請大家和小編一起來學習一下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是什么吧?

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是什么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和物權相比具有以下區(qū)別:

一、行使權利的條件不同.債權為請求權,債權人只有通過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才能實現(xiàn)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權為支配權,物權人無須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為,即可行使權利,并實現(xiàn)自己的利益.

二、設定的方式不同.除了法定之債外,合同之債的設定采任意主義.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公序良俗,即可依自己的自由意思,任意設定債權.而物權的設定采法定主義,除法律有規(guī)定者外,不許當事人自行創(chuàng)設,也不許變更物權的內容.

三、權利的性質不同.債權為相對權,物權為絕對權.

四、權利的客體不同.債權的客體為給付,即債務人的特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能是物.

五、權利的效力不同.物權具有排他性,債權則具有相容性; 物權與債權同時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時,物權具有優(yōu)先效力;物權具有追及性,而債權則無.

六、時效性不同.債權具有時限性,物權則無.

七、轉讓限制的不同.債權的轉讓有一定的限制,而物權的轉讓 一般是沒有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guī)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是什么

債權的種類有哪些?

按照不同標準有以下幾種類別:

1、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發(fā)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

法定之債包括侵權損害賠償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及締約過失之債.

意定之債主要是指合同之債.

2、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標的物屬性得不同)

3、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債的主體雙方人數)

4、按分之債與連帶之債.(各方各自享有得權利或承擔得義務及相互間關系)

按份之債的各債務人只對自己分擔的債務份額負清償責任,債權人物權請求各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在連帶責任中,連帶債權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連帶債務人的任何一任清償了全部債務時,雖然原債歸于消滅,但連帶債權人人或連帶債務人之間則會產生新的按份之債.

5、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

6、主債與從債.(兩個債之間的關系)

主債是從債存在的依據,從債的效力決定于主債的效力,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

7、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債務人的義務是提供財物還是提供勞務).

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是什么?我們在了解了物權與債權的定義之后,在本文中小編從七個方面對物權和債權的區(qū)別進行闡述分享,大家在學習之后是否了解掌握了呢?當然,如果大家還有不明,可隨時與本站的老師咨詢聯(lián)系,再見.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文章
  • 土地使用稅免稅政策有哪些
    土地使用稅免稅政策有哪些?根據小編老師所知,在納稅申報過程中作為土地使用稅也是可以視具體情況享受免征收納稅的優(yōu)惠政策,當然這個免征收納稅是有前提條件的;一般來說不管是企業(yè)用地還是政府單位的用地,是否可以免征收土地使用稅,這個則是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來定的。相關的知識小編老師已經整理好在下述文章中,歡迎你們來閱讀下述內容學習。
    2025-10-17 6
  • 固定資產盤盈要繳企業(yè)所得稅嗎
    固定資產盤盈要繳企業(yè)所得稅嗎?一般來說,企業(yè)的固定資產通常都是需要定期進行盤點的,那么盤點的結果一般會三種的,分別是盤盈、盤虧和持平;在稅務處理上針對公司固定資產盤盈部分一般不需要繳納所得稅的,其中的緣由小編老師將會在下述文章中進行介紹,并且小編老師也將會針對盤盈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問題進行介紹,歡迎你們來閱讀下述文章。
    2025-10-17 6
  • 數電票紅沖后怎么重新開票
    數電票紅沖后怎么重新開票?關于這個問題的解答,小編老師認為可以將其分為企業(yè)數電票紅沖處理和重新開具發(fā)票來處理的,在紅沖發(fā)票上針對數電發(fā)票的處理則是可以通過稅控設備按照紅沖流程進展執(zhí)行的,重新開具發(fā)票的流程知識,小編老師也將會在下述文章中進行一樣介紹的,如果大家對此開具發(fā)票流程知識有興趣,歡迎你們來閱讀下述文章,說不定對你們學習有所啟發(fā)的。
    2025-10-21 4
相關問題
  •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區(qū)別是什么?

    你好,1、概念不同 債務人(debtor),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guī)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xiàn)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2、法定義務不同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3、權利不同 《合同法》從公平原則出發(fā),賦予了債務人諸多權利,比如同時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 《合同法》第66條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又比如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給第三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債權人債務人

  • 所有者權益與負債的區(qū)別是什么

    所有者權益與負債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 負債是企業(yè)對債權人負擔的經濟責任,債權人有優(yōu)先獲取企業(yè)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所有者權益則是所有者對剩余資產的要求權,這種要求權在順序上置于債權人的要求權之后。 (2)權利不同。 債權人只有獲取企業(yè)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而沒有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和收益分配權;所有者則可以參與企業(yè)的經營決策及收益分配。 (3)償還期限不同。 企業(yè)的負債通常都有約定的償還日期;所有者權益在企業(yè)的存續(xù)期內一般不存在抽回問題,即不存在約定的償還日期,是企業(yè)的一項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只有在企業(yè)清算時才予以償還。 (4)風險不同。 債權人獲取的利息一般是按一定利率計算、預先可以確定的固定數額,企業(yè)不論盈利與否均應按期付息,風險較小;所有者獲得多少收益,則視企業(yè)的盈利水平及經營政策而定,風險較大。 (5)計量不同。 負債必須在發(fā)生時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單獨予以計量;所有者權益則不必單獨計量,而是對資產和負債計量以后形成的結果

  • 所有者權益與負債的主要區(qū)別是什么

    性質不同。負債是債權人權益;所有者權益是投資者權益。 2享受的權力不同。所有者有企業(yè)管理權而債權人沒有。 3計量特性不同。負債可以單獨計量而所有者權益一般不能

  • 債權投資與其他債權投資的區(qū)別

    債權投資和其他債權投資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企業(yè)管理其金融資產的業(yè)務模式不同,或者說交易目的不同。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其交易目的僅是收取合同現(xiàn)金流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其交易目的既以收取合同現(xiàn)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這是劃分這兩類金融資產的依據。

  • 其他債權投資與債權投資的區(qū)別

    債權投資 是企業(yè)持有這個債權的目的 是為了獲得未來的現(xiàn)金流量 也就是 持有至到期哈 而其他債權投資 既有獲得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目的 也有短期內出售 獲得差價的目的 是兼而有之的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