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稅務局上開了一張專票, 問
你好,新開具的發(fā)票數(shù)據(jù)同步到全量發(fā)票查詢中需要一定時間,尤其是在批量開具或高峰期可能延遲更久。建議等待24-48小時后再次查詢。 答
我看不懂前任會計的賬務,她每月未交增值稅和實際 問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答
老師,我們是外貿公司,有運費和代理報關費用,這個費 問
那個計入銷售費用就行 答
老師,請問有沒有搞定應收應付功能強大一點的表格 問
你好,這個得具體根據(jù)要求設計表單 答
老師,你好!公司為小規(guī)模,2024年第一季預繳了企業(yè)所 問
可以更正 2024 年第一季企業(yè)所得稅表。因項目 A 是跨期項目(3-10 月),第一季收的 40 萬若不符全額確認收入條件,更正表可調整收入額、糾正預繳偏差,帶合同等資料去主管稅局申請,多繳的 8500 元可在匯算清繳時一并申請退稅或抵后期稅款。 答

銷售電子設備符合加計抵減政策嗎?
答: 你好 你們是什么行業(yè)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jīng)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jīng)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銷售電子設備符合加計抵減政策嗎
答: 你好,這個不適用的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國內企業(yè)銷售生產設備到海南去,有什么免稅政策嗎
答: 你好 一般沒有 打12366問下 是注冊在海南的企業(yè)有優(yōu)惠政策?


??磊 追問
2020-02-26 17:24
??磊 追問
2020-02-26 17:26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2-2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