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計算公式及方法實例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chǎn)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chǎn)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chǎn)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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