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蓋中獎活動中應該由誰代扣個人所得稅

2019-05-14 17: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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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在大街上走的時候,隨處可以看到某某公司在舉辦什么抽獎活動。很多飲料商會在瓶蓋印制再來一瓶等的字樣,獲獎人可以免費領取獎品。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偶然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瓶蓋中獎活動中應該由誰代扣個人所得稅?

瓶蓋中獎活動中應該由誰代扣個人所得稅

問:啤酒廠舉辦以瓶蓋上印有特殊字樣即中獎的有獎銷售活動,于每次在批發(fā)商購貨時提供中獎瓶蓋作為銷售折扣,并與當次購買的啤酒開在同一張發(fā)票,按差額確認收入。稅務稽查時,稅務稽查人員提出此折扣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偶然所得,并要求啤酒廠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請問此項活動是否涉及個人所得稅?如果涉及個人所得稅,其代扣代繳的義務人是啤酒廠或是實際銷售給個人的批發(fā)商或零售商?稅務稽查提出找不到代扣代繳的義務人,而中獎事項是由啤酒廠發(fā)起的,所以就找啤酒廠,其稅法依據(jù)是什么?  

答:第一,此種情形涉及個人所得稅,中獎人獲獎具有較大偶然因素,與打折銷售是不同的,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第二,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guī)定,應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即應以批發(fā)商或零售商為扣繳義務人; 

第三,鑒于批發(fā)商和零售商比較分散,稅務機關可以委托啤酒廠代為辦理扣繳稅款事宜,或者由啤酒廠提供中獎人、中獎數(shù)額等明細情況,由稅務機關向批發(fā)商、零售商追繳稅款。

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內容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yè)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yè)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業(yè)發(fā)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xù)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guī)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險企業(yè):財產保險企業(yè)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shù),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yè)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②其他企業(yè):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xié)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瓶蓋中獎活動中應該由誰代扣個人所得稅?以上詳細介紹了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內容,也介紹了瓶蓋中獎活動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作為一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企業(yè),最好是知道代扣代繳個稅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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