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話費送手機會計怎么處理?
答:分情況:
(1)贈送的商品屬于企業(yè)經營范圍內的商品,應按上面的原則來分攤確認收入,確認增值稅的銷項稅額。
(2)贈送的商品不屬于企業(yè)經營范圍內的商品,則不確認收入,商品賬面價值計入銷售費用,購入時發(fā)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予以轉出。
假設: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舉辦預存話費送自行車活動,預存600元話費,贈送自行車一部,自行車購買價款200元。當月有1萬名用戶參與活動。
分析:甲公司沒有銷售自行車業(yè)務,送自行車故屬于營銷活動,所以確認銷售費用。
借:銀行存款 600
貸:預收賬款 600
借:銷售費用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預存話費購送手機所得稅如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內地子公司業(yè)務銷售附帶贈送行為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8號)規(guī)定,
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內地子公司開展的以業(yè)務銷售附帶贈送實物業(yè)務(包括贈送用戶SIM卡、手機或有價物品等實物),屬于電信單位提供電信業(yè)勞務的同時贈送實物的行為。
按照現(xiàn)行流轉稅政策規(guī)定,不征收增值稅,其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帶贈送實物的行為是電信單位無償贈與他人實物的行為,不屬于營業(yè)稅征收范圍,不征收營業(yè)稅。
不知道為大家詳細列舉的上文例子,充話費送手機會計怎么處理?各位新手們是否都真的完全明白了呢?如果你們對于本篇內容還有其他的會計意見的,不妨可以向我們的答疑老師互動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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