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通常被視為無形資產,但在會計上,它并不會被攤銷。這是因為土地被認為具有無限的使用壽命,不會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損耗或過時。因此,土地的成本在購買后不會被攤銷,而是以原始購買價格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上,直到它被出售或處置。
然而,如果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形式的改進,這些改進的成本就可以被攤銷。這種攤銷通常被稱為折舊。例如,如果一塊土地上有一棟建筑物,建筑物的成本就會在其預期的使用壽命期間逐年攤銷。這種攤銷的方法有很多種,包括直線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shù)總和法等。
此外,如果土地被用于開采礦產或其他自然資源,那么這些資源的開采成本可以被攤銷。這種攤銷通常被稱為耗竭。例如,如果一塊土地被用于開采石油,那么石油的開采成本就會在其預期的開采期間逐年攤銷。
拓展知識: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土地的價值可能會被攤銷。例如,如果一塊土地被購買用于開發(fā),但后來決定不進行開發(fā),那么土地的價值可能會被攤銷。這種情況下,土地的價值會在預期的使用壽命期間逐年攤銷,直到它的賬面價值降低到殘值。這種攤銷的方法通常被稱為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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