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產品銷售收入是否屬生產性收入,這應從“生產性收入”的定義、性質等相關知識角度出發(fā)進行分析。
“生產性收入”是指包含經濟活動中生產要素產出產品后,由于其產品價值的收入。也就是說,生產性收入是通過把產品和服務出售給消費者以獲取收入而來的。可以分為自產收入和外來收入兩大類。其中,自產收入是指經濟活動中以本地貨幣結算的自己生產的產品和服務的收入,而外來收入是指引進外來資本,以外國貨幣結算的形式,購買技術,設備,貨物服務等,從其他國家,公司,國際機構,集團等獲取的收入。
回到加工產品銷售收入的問題,如果該收入是加工出口產品,并且以外國貨幣結算,那么它完全屬于外來收入,可以認為屬生產性收入。前提是,必須是加工出口產品,以外國貨幣結算。如果收入是加工國內產品,以本地貨幣結算,或者其他情況,那么它不屬于生產性收入。
要做好生產性收入的統(tǒng)計和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增強對生產性收入的認識,了解其內涵,嚴格落實相關規(guī)定;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大統(tǒng)計抽樣檢查力度,對于生產性收入不按規(guī)定或按規(guī)定統(tǒng)計不全面,不準確的情況進行及時糾正。
拓展知識:生產性收入是指經濟活動中生產要素產出產品后,由于其產品價值的收入,包括自產收入和外來收入,是一種社會團體最為重要的收入來源。它對經濟穩(wěn)定和社會發(fā)展起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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