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算分公司購置車輛如何核算
一、從增值稅角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37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第(三)項 所稱的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
一、向購貨方開具發(fā)票; 二、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 未發(fā)生上述兩項情形的,則應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p>
根據以上規(guī)定,你公司調撥的機器設備如果用于生產使用,而不是用于銷售,無需按視同銷售處理?!霸O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中的統一核算指的是會計核算的統一。
二、從所得稅角度:《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yè)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獨立核算的內涵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yè)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比如,一個企業(yè)有很多職能部門和下屬自負盈虧的公司組成,則下屬公司一般為獨立核算單位,而各職能部門(如辦公室)則一般為非獨立核算單位。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yè)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yè)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yè)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獨立核算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關于“獨立核算分公司購置車輛如何核算”的問題,如果大家還有疑問,歡迎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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