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定額測定費建筑業(yè)需要交納的嗎
學習
于2017-11-20 18:32 發(fā)布 ??848次瀏覽
- 送心意
袁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7-11-20 18:33
需要的啊
相關問題討論

需要的啊
2017-11-20 18:33:41

嗯,一般就是建筑服務的
2019-12-30 18:04:19

一、簡易計稅辦法:
1、相關政策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賬務處理
1)購進材料,根據規(guī)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貨款
2)領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直接材料
貸:原材料
3)勞務結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勞務分包
貸:應付賬款-分包款
4)預交稅款,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同時(差額計稅)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勞務分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5)根據考勤按月發(fā)放直接施工人員的工資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直接人工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其他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xiàn)金/應付賬款
7)工程結算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施工-工程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二、一般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賬務處理
1)購進材料
借:原材料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貨款
2)領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直接材料
貸:原材料
3)勞務結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勞務分包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分包款
4)預交稅款,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5)根據考勤按月發(fā)放直接施工人員的工資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直接人工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其他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項目--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xiàn)金/應付賬款
7)工程結算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施工-工程結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按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019-06-06 11:17:2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本辦法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而自應當預繳之月起超過6個月沒有預繳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未按照本辦法繳納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公告)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fā))?!?《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綜合上述規(guī)定,建筑企業(yè)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不需要預繳稅款;跨地級行政區(qū)范圍提供建筑服務未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議您到大廳補充繳納的
2020-06-24 14:40:39

每月都要報稅的
2017-03-14 08:48:32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學習 追問
2017-11-20 18:35
袁老師 解答
2017-11-20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