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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艷的路燈
于2023-03-13 17:18 發(fā)布 ??300次瀏覽
999
職稱: 注冊會計師
2023-03-13 17:26
被提起訴訟日是指,投資者向相關發(fā)行方提起訴訟日。此日期是作為確定投資者是否有權行使追索權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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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再追索權為什么是在清償日或被提起訴訟日,清償日好理解,但其中被提起訴訟日是誰向誰提起訴訟呢?
答: 被提起訴訟日是指,投資者向相關發(fā)行方提起訴訟日。此日期是作為確定投資者是否有權行使追索權的重要依據。
自清償日或被提起訴訟之日起三個月 他所說的被提起訴訟之日是指誰向誰提起訴訟
答: 您好,持票人向前手提起訴訟。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被提起訴訟日起3個月,這里的提起訴訟日,是追索人提起訴訟的時間嗎?
答: 你好,是的,是從追索人提起訴訟的時間算起
老師,假如A向工行提示承兌被拒絕那么A可以行使追索權對其前手,那這里的再追索權是A問其前手要錢再被拒絕嗎,這里的清償日或者提起訴訟之日是什么
討論
老師,再追索權是被提起訴訟3個月后失效,什么是被提起訴訟
自清償日或被起訴之日起3個月內 。這里所指的被起訴之日是誰起訴誰
下列關于票據權利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B票據訴訟中喪失票據的人為原告C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D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這道題答案對嗎?再追索權的時效期間為3個月。起算日為自清償之日或被起訴之日。所謂清償之日,是指再追索權人自己所進行的清償之日;清償日為6月15日,再追索日不應該是9月15日嗎?
999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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