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某月向某小酒坊銷售糧食白酒3.5噸、薯類白灑2噸,價稅合計為234000元,并收取品牌使用費11700元及包裝物押金7020元。計算該白酒生產(chǎn)商應當繳納的消費稅。
知性的糖豆
于2022-04-26 17:01 發(fā)布 ??108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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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quán)老師
職稱: 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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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白酒生產(chǎn)商應當繳納的消費稅=(234000%2B11700%2B7020)/1.17*0.20%2B5.5*0.5*2*1000=48700
2022-04-26 17:07:29

同學你好
應繳納的消費稅=(234000%2B11700%2B7020)/1.13*20%%2B(3.5%2B2)*2000*0.5
2022-05-31 19:52:45

同學你好, 計算中2000如何得來?——1噸等于2000斤,1斤是0.5元;
5.5*2000*0.5屬于哪一步驟?——是計算從量部分的消費稅;
2022-05-17 09:43:27

同學你好
計算該白酒生產(chǎn)商應當繳納的消費稅?!?34000加11700加7020)/(1加13%)*20%加5.5*2000*0.5
2022-05-11 10:25:20

應交增值稅的計算是(300%2B11.3/1.13)*13%=40.30
應交消費稅的額計算(300%2B11.3/1.13)*15%=46.50
2022-05-09 14: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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