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請問2020年12月發(fā)放了2020年全年的一次性獎金,2021年1月申報的個稅,2021年11月發(fā)放2021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2021年12月可以再次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嗎?
答: 您好,這個是不可以的啊。。
請問2021年1月申報了2020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現(xiàn)在2021年12月可以申報2021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嗎?
答: 你好,這個是不能申報,全年只能申報一次。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受個稅新政策影響,在2021年2月份申報過2020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果2021年12月末前申報2021年獎金,能否再次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扣除
答: 您好,是不可以享受的


怡心 追問
2021-12-20 11:04
小鎖老師 解答
2021-12-20 11:08
怡心 追問
2021-12-20 11:15
小鎖老師 解答
2021-12-20 11:16
怡心 追問
2021-12-20 11:40
小鎖老師 解答
2021-12-20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