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2021年2月份發(fā)放2020年年終獎,該筆年終獎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嗎?
答: 您好,是可以的,謝謝
你好,請問2020年12月發(fā)放了2020年全年的一次性獎金,2021年1月申報的個稅,2021年11月發(fā)放2021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2021年12月可以再次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嗎?
答: 您好,這個是不可以的啊。。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lǐng)導(dǎo)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wù)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公司2018年發(fā)放2017年年終獎的時候申報過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現(xiàn)在2019年發(fā)放2018年的年終獎也可以在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申報對嗎?
答: 是的,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申報,但是一年只能使用一次這種申報方式
2019年12月發(fā)放了19年年終獎,2020年1月份可以不申報,放在2020年2月份申報嗎?因為19年2月份申報過18年年終獎了,一個納稅年度只能申報一次年終獎是嗎?
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年只報一次,如果2019年的年終獎在2020年的某月或12月報,那2020年的年終獎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報2020年12月份時還可不可以申報?
請問如果2022年2月份過年,我們2022年2月份發(fā)放2021年全面一次性獎金(年終獎),那這項獎金什么時候申報個稅?
老師,我們2020年1月份發(fā)了年終獎,然后2月份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了個稅,那2021年3月份時這個年終獎還需要做匯算清繳嗎,社?;鶖?shù)核定是要把年終獎加進(jìn)去嗎


曉燕*詩 追問
2021-02-08 00:16
思頓喬老師 解答
2021-02-08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