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10月份收到一張國稅開具的完稅證明,還有一張納稅評估自查報告,是補交2015年度企業(yè)所得稅,5705元,還有滯納金387元,應如何做賬?請詳細說明做賬分錄。
答: 您好,分錄如下: 1、補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5705 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 387 貸:銀行存款 6092 2、計提時 借:所得稅 570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5705
1.我公司10月份收到一張國稅開具的完稅證明,還有一張納稅評估自查報告,是補交2015年度企業(yè)所得稅,5705元,還有滯納金387元,應如何做賬?2.公司自查,能用稅收檢查調整這個科目嗎?3.滯納金應計入本年支出還是計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借方?
答: 你好,補交的稅金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下,核算滯納金記錄當期的營業(yè)外支出。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我公司本月收到國稅局開具的完稅憑證,補交本年度1月份的增值稅,金額98518,滯納金11477,原因是我公司本年1月份購入的原材料(進項發(fā)票已抵扣),(對方無此經營范圍),國稅局針對這張發(fā)票的進項稅額(98518)開局了完稅證明,補交的增值稅和滯納金應如何做賬?請詳細說明
答: 借:原材料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營業(yè)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老師,2018年11月份,公司補繳了2015-2017年的實收資本印花稅274.5元及滯納金102.26元,請問11月份如何做分錄,請詳細說明,謝謝!
收到一張完稅證明,上面內容是企業(yè)所得稅,金額是45493.47元,滯納金10349.76元,增值稅滯納金,金額是8037.28元,稅款所屬期是2015年1月1號-12-31號。會計分錄怎么寫?
公司被國稅局查賬,在2017年1月補交2015年增值稅178700.23元,調增利潤1051177.82元,補交所得稅22097.69元 同時還有相應的滯納金,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公司被國稅局查賬,在2017年1月補交2015年增值稅178700.23元,調增利潤1051177.82元,補交所得稅22097.69元 同時還有相應的滯納金,該怎么寫會計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