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請教個問題,個稅的,2019年離職,2020年年度從離職單位和現(xiàn)單位的分別獲得一筆10000和一比30000的獎金收入,報稅不是同一月份,兩家單位都是按一次性收入報的,請問下,這兩筆獎金如何計稅?是兩筆合并成4萬計稅還是將其中一比并入到工資性收入計稅?
答: 你好,你平時的月份工資不是很高的,10000元合并在工資綜合計算,30000元作為年終獎單獨計算,個稅=30000*3%=900
老師,2019年離職,2020年年度從離職單位和現(xiàn)單位的分別獲得一筆10000和一比30000的獎金收入,報稅不是同一月份,兩家單位都是按一次性收入報的,請問下,這兩筆獎金如何計稅?是兩筆合并成4萬計稅還是將其中一比并入到工資性收入計稅?
答: 你好 20年沒有工資做工資就可以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月份發(fā)放了一個四季度獎和年終獎,但這兩筆其實也可以合并一起發(fā),可是公司發(fā)放名目想要寫成四季度獎金和年終獎,請問這種情況可以將兩筆合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方式計稅嗎?(同月發(fā)放)
答: 您好,可以合并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方式計稅的。
老師您好,我因為月中跳槽,月底會拿到兩家公司的錢,老東家的2020年的年終獎,和新東家給的一次性入職獎勵。這兩筆獎金是不是都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年終獎交稅?
請問老師,我們的年底獎金因為單位性質問題,年終獎并不是年底一次性發(fā)的,而是分了幾次發(fā)放,這就造成了這個月工資加獎金算個稅太高了,我可以把這筆獎金分二次計入工資算個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