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19年年終獎計提在2020年1月,發(fā)放在1月,申報的時候,并入1 月工資申報個稅的。問下19年是否還要做匯算清繳?
答: 您好,不用,19年匯算清繳的是19年1-12月份的所得
2020.11的工資,2020.12.31才發(fā)放,沒計提過,前面的會計走了,沒做過賬,報過稅;到了2021.1月份才申報個稅,2020.11個稅申報成了2020.12月份的,后面每個月底都不計提工資申報個稅,拿1月工資報2月份個稅,3.1-3.15申報;拿2月工資報3月份個稅,4.1-4.15申報,現在要匯算清繳該怎么操作?
答: 同學你好 按照年度利潤表來做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2019年12月工資計提了之后,2020年1月申報繳納19年12月工資,不關2月份申報的工資。這記入19年個人匯算清繳嗎?
答: 個人是按照收付實現制,以收到錢的當年數計入個人綜合所得
請教下,6月工資計提和實際發(fā)放有幾十塊的出入,我季度申報已經都申報過了,請問是必須及時去大廳修改,還是說在匯算清繳時填寫正確就可以
甲公司進行19年個稅匯算清繳,請問19年12月發(fā)的縣級文明獎勵1個月工資可要申報個稅,如果要現在匯算清繳時補上?
甲公司進行19年個稅匯算清繳,請問19年12月發(fā)的縣級文明獎勵1個月工資可要申報個稅,如果要現在匯算清繳時補上?
兩處工資薪金月工資加起來超過5000但兩處的各自不超過5000元的要怎么申報個稅?(假如兩處月工資均為3000元),是次年由員工個人去稅局自行匯算清繳嗎?


賈兒 追問
2020-03-14 20:29
文老師 解答
2020-03-14 20:32
賈兒 追問
2020-03-14 20:40
文老師 解答
2020-03-14 20:42
賈兒 追問
2020-03-14 21:06
文老師 解答
2020-03-14 21:10
賈兒 追問
2020-03-14 21:11
文老師 解答
2020-03-14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