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銷售額不足30萬的可以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季銷售額達到30萬了 正常交 需要補之前免征的部分嗎
答: 你好,正常繳納就是了,之前季度收入低于30萬的,是不需要補交的
(財稅〔2016〕12號)的規(guī)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未規(guī)定截止日期),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原來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按季納稅的9萬元)擴大至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老師,上面這些財稅規(guī)定都是從哪里查詢呢?
答: 你好,財政部官網財稅信息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這個符合從2016年2月1日起,月納稅營業(yè)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yè)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嗎
答: 這個免的呢。。。。。。。。。。。。。。
月納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這項政策真接享受,還是需要做什么備案處理
月納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請問城建稅免征不?為啥沒有提及到?
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那么這個銷售額不管是自開專票銷售額還是代開專票銷售額又或是普票銷售額均可以享受這項減免政策嗎
從2016年2月1日起,月納稅營業(yè)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yè)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這是真的嗎?財務出政策可以從那了解獲取、謝謝


肖肖 追問
2019-11-1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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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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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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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