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集團通過招拍掛形式取得一塊地,并以土地出資與其他股東成立新公司對其中一部分地進行開發(fā)建設,一直以新公司名義繳納各項稅費,期間,集團將土地證進行了分割。問題來了,目前新公司在辦理廠房產權證的時候,發(fā)現土地證屬于集團,而建設工程屬于新公司,兩者所屬不一致,國土局不予辦理產權證,如何解決?謝謝
答: 你就把土地證作為產權變更,進行處理,同學
老師請問 A公司通過招拍掛獲取土地,后將土地溢價轉讓給B房地產公司進行開發(fā),一般來說B公司通過股權收購A公司從而獲取土地,還是以土地轉讓方式獲取土地更能節(jié)稅呢?如果進行土地轉讓,溢價部分能辦理稅票嗎?溢價部分在房地產開發(fā)中能當做土地成本抵扣相關稅費嗎
答: 股權收購更節(jié)稅。轉讓增值部分繳納的稅比較多。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政府出資的房地產公司,負責一塊地的開發(fā)建設,并辦理了土地證,后期項目由其他公司接手,該家房地產公司只負責前期的開發(fā)建設,這中間產生的費用,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答: 開發(fā)建設中產生的費用記到哪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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