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承租辦公室作為經(jīng)營用途,去稅局代開房租發(fā)票,這個房租發(fā)票的用途是什么?是作為公司的成本嗎?如何記賬呢?2017年12月租的辦公室,現(xiàn)在去稅局開票,日期是填2017年12月-2018年12月嗎
答: 用途就是抵扣所得稅,一般納稅人還可以抵扣增值稅 17年你們怎么做的
12月份去稅局代開辦公室租賃發(fā)票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 之前沒發(fā)票,就沒有做賬,今年4-12月可以一次性做到12月份費用嗎
答: 可以的啊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xué)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我公司與某公司訂立的一份屋頂租賃合同,租期從2017年5月1日至2037年4月30日共20年,租金2年一付,每年6萬5仠元。2017年5到12月發(fā)票未開也未辦理付款,我將2017年5到12月的租金作為成本暫估入帳了。2017年的發(fā)票2018年開。
答: 對于上述租賃合同,我的發(fā)票要怎么開?帳務(wù)如何處理?


chao 追問
2019-01-30 21:08
答疑郭老師 解答
2019-01-3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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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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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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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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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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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