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一名員工自今年1月至今被借調到其他公司,借調期間所有工資,社保,個稅均一直由我公司支付,本月經(jīng)協(xié)商,借調公司同意承擔此員工的上述費用,核算后掛賬,公司該怎樣做賬?
答: 從本月開始相當你所有的費用你們代扣代繳,掛在其他應付款,收到對方款項時再沖
A員工2020年1月1日入職,一直都沒有給其發(fā)工資,個稅系統(tǒng)也沒有錄入他的任何信息,但是掛了借款往來賬,其工資到年底統(tǒng)一結算,其借款可以用其工資沖抵嗎?我公司從2020年4月至7月是以A公司名義發(fā)工資,2020年8月至今是以B公司名義發(fā)工資,到年底兩家公司在同一月份同時給同一員工做工資沖抵其借款,這樣可以嗎?這樣意味著同一員工同時在兩家公司就職嗎?
答: 同學你好 可以的,可以兩家公司報工資薪金,一家公司交社保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19年B公司從A公司借調2名員工,同時借入A公司5000元用于工資發(fā)放,B公司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5000 貸:其他應付款5000發(fā)放工資 借:管理費用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今年B公司規(guī)定借調人員工資由原單位發(fā)放,B公司如何調整上年管理費用
答: 借其他應付款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利潤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