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1日后(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實際經(jīng)營期間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這個比例怎么算,能舉個實例嗎?
答: 就是這三個進項占總進項的比重,就是這個意思
2015年1月1日后(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實際經(jīng)營期間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這個比例怎么算,能舉個實例嗎?
答: 就是這三個進項占總進項的比重,就是這個意思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1.2014年12月31日前(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個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知道這個是什么意思嗎?
答: 你好! 可退還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申請退稅上期的期末留抵稅額×退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