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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于二○○三年七月十七日以國稅發(fā)〔2003〕92號通知印發(fā)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做好貫徹落實工作。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結(jié)合稅收工作實際搞好學習、宣傳和輔導,廣大稅務干部、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廣為知曉本辦法的精神實質(zhì)和具體操作規(guī)定,積極爭取當?shù)攸h政領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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