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項怎么處理?

2018-12-28 22:0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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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項怎么處理,這里要說會計處理,有些點可以說說,其實在此之前還是有些點需要明白,那就是或有事項的特征,請看下文,有什么不足的大家可以指正,更多資訊詳情,請點擊閱讀。

或有事項怎么處理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常見的或有事項包括: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虧損合同、重組義務、承諾、環(huán)境污染整治等。

或有事項的結果須由未來事項決定

由未來事項決定,是指或有事項的結果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才能決定。

或有事項的結果,由未來事項發(fā)生或不發(fā)生予以確定。例如,或有事項發(fā)生時,將會對企業(yè)產生有利影響還是不利影響,或雖已知是有利影響或不利影響,但影響有多大,在或有事項發(fā)生時是難以確定的。這種不確定性的消失,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fā)生或不發(fā)生才能證實。例如,未決訴訟只能等到人民法院判決才能決定其結果。

或有事項與不確定性聯(lián)系在一起,但會計處理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的事項并不都是或有事項,企業(yè)應當按照或有事項的定義和特征進行判斷。例如,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雖然也涉及對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和使用壽命進行分析和判斷,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但是,固定資產折舊是已經發(fā)生的損耗,固定資產的原值是確定的,其價值最終會轉移到成本或費用中也是確定的,該事項的結果是確定的,因此,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屬于或有事項。

或有事項怎么處理

或有事項的會計處理

一、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訴訟是當事人不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爭議,因而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請求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糾紛的活動。訴訟尚未裁決之前,對于被告來說,可能形成一項或有負債或者預計負債;對于原告來說,則可能形成一項或有資產。

仲裁是經濟法的各方當事人依照事先約定或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xié)議,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并由其對爭議依法作出具有約束力裁決的一種活動。作為當事人一方,仲裁的結果在仲裁決定公布以前是不確定的,會構成一項潛在義務或現(xiàn)時義務,或者潛在資產。

二、債務擔保

債務擔保在企業(yè)中是較為普遍的現(xiàn)象。作為提供擔保的一方,在被擔保方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常常承擔連帶責任。

三、產品質量保證

產品質量保證通常指銷售商或制造商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后,對客戶提供服務的一種承諾。在約定期內(或終身保修),若產品或勞務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質量或與之相關的其他屬于正常范圍的問題,企業(yè)負有更換產品、免費或只收成本價進行修理等責任。為此,企業(yè)應當在符合確認條件的情況下,于銷售成立時確認預計負債。

或有事項怎么處理由會計學堂整理,作為考試的知識點,基本是必然要掌握的,學會計不能馬虎,不要以為暫時用不著就不需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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