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個稅按月交還是按年交

2019-12-17 11: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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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納稅是每個公民的應盡的義務,2019年個稅按月交還是按 年交,在會計的日常工作中是經常需要處理的問題,有很多朋友對此不了解,本文特 就就所涉及的事項梳理如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9年個稅按月交還是按年交

是按月預繳,次年匯算清繳.自2019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 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見下圖).

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 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2019年個稅按月交還是按年交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 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 裝、制圖、化驗、測試、醫(y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 、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 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所 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 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 所得.

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 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 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

簡言之,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 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通常情況下,個人月 薪扣除三險一金后,超過5000元的,就要交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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