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認證期限是360天嗎
答:2018進項發(fā)票認證期限是360天.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規(guī)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執(zhí)行.
會計學堂提醒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認證期限是360個自然日而不是360個工作日,所以節(jié)假日不能順延.在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發(fā)票認證的時限
答:(一)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
(二)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三)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四)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五)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按規(guī)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六)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jīng)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七)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八)在貨物送出時確定已交現(xiàn)金或已有發(fā)票為證的相關手續(xù).
以上就是小編搜集到的關于進項稅相關的全部內容了,現(xiàn)在大家應該知道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認證期限是360個自然日而不是360個工作日,希望大家都可以記住這些知識,更多會計干貨知識盡在會計學堂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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