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暫估應付賬款會計分錄
暫估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入庫未達賬款
拿到發(fā)票時,首先沖回已經暫估入庫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入庫未達賬款(紅字)
然后,再根據發(fā)票金額入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暫估入賬的財務處理
(一)原材料和發(fā)票都已到,但貨款尚未支付

這種情況屬于占用了供貨單位的資金,形成了應付而未付供應單位的款項,構成購貨企業(yè)的一項流動負債,應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
【例】2010年8月5日A企業(yè)從B企業(yè)購入甲材料2 000千克,買價5 000元,增值稅發(fā)票上的增值稅額為850元,供應單位代墊運雜費600元。材料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55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92
貸:應付賬款——B企業(yè) 6 450
(二)原材料已到,發(fā)票未到,貨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況下,為做到原材料賬實相符,應先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價格或計劃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開出承兌匯票時按正常程序借記“原材料”、“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如果發(fā)票連續(xù)數月未到,但存貨已經領用或者銷售,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仍作暫估入賬處理,領用原材料時,倉庫部門可按暫估價開具出庫清單,財務部門憑此清單進行會計處理:借記“生產成本”等賬戶,貸記“原材料”等賬戶。
閱讀完上文,相信關于存貨暫估應付賬款會計分錄你已經有了大致了解,如果你對此還有更深刻的理解,歡迎向我們會計學堂老師提出來,大家一起交流探討,讓我們能更加鞏固自己的會計財務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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