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需要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嗎
答:變更股東后稅務登記證需要變更。納稅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或者自稅務登記內(nèi)容實際發(fā)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有關證件資料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如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同時辦理法人和股東的變更的,則稅務部門也可同時辦理。企業(yè)自然人(個人)股東股權變更的,需由原主管稅務機關在《變更稅務(社保繳費)登記表》上加具審批意見,然后到登記分局大廳或登記外點辦理變更手續(xù)。
辦理股權轉讓的股東或經(jīng)授權的代辦人應報送(填制)以下資料報送到市南地稅納稅大廳業(yè)務窗口:
1、《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jiān)控登記表》(一式三份);
2、《承諾書》(一式兩份);
3、所投資企業(yè)股權變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財務報表(資產(chǎn)負債表、損益表)。
4、股權轉讓協(xié)議(貼有印花稅票的復印件);
5、轉受讓雙方的印花稅完稅憑證復印件;
6、股東會決議(復印件);
7、章程修正案(復印件);
8、轉讓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應當提供稅務登記副本的復印件);
9、非股東本人到場的須提交委托協(xié)議書;
以上資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個人資料須本人簽字確認)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
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報送的資料后將開具“受理回執(zhí)”給納稅人,稅務機關隨后將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進行涉稅審查,經(jīng)審查符合稅收管理規(guī)定的納稅人可按照“受理回執(zhí)”通知的時間到地稅局辦稅大廳領取稅務機關簽章的《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jiān)控登記表》(第二聯(lián)、第三聯(lián))。
股權轉讓人可憑《股東股權變更稅源監(jiān)控登記表》第三聯(lián)到工商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納稅人在工商變更股權登記后,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有關股權變更的稅務登記。
以上詳細介紹了股東變更需要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嗎,也介紹了辦理股權轉讓的股東或經(jīng)授權的代辦人應報送(填制)以下資料報送到市南地稅納稅大廳業(yè)務窗口。如果你閱讀了本文內(nèi)容,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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