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是一個意思嗎
答:土地增值稅和契稅是有區(qū)別的,不是一個意思。
土地增值稅是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筑物時所產生的價格增值量征收的稅種。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guī)定的房地產開發(fā)成本、費用等支出后的余額。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例如增值額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土地增值稅是對出讓方征收的一種稅種,有增值則交稅,無增值則不交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契稅屬于財產轉移稅,只要發(fā)生了財產轉移,不管是否增值,出讓方是否有收入,均應交稅(依法減免的例外),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一個財產轉移行為,土地增值稅由財產出讓方繳納,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在稅務關系中,這兩個是非常重要,而且在很多的企業(yè)都很常見的稅種,希望大家掌握!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是一個意思嗎?答案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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