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理商怎么給委托人開票?
答:代理公司是以代理進口的形式報關,并提交的是代理井口合同,那么,可以要求海關開具“雙抬頭”(代理公司和委托方名稱)的海關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即增值稅發(fā)票),那么,這個繳款書委托方拿去可以直接抵扣。
但鑒于代理進口貨物的海關完稅憑證有的開具給委托方,有的開具給受托方的特殊性,對代理進口貨物,以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上的納稅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即對報關進口貨物,凡是海關的完稅憑證開具給委托方的,對代理方不征增值稅;凡是海關的完稅憑證開具給代理方的,對代理方應按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委托代理進口貨物做帳如下:
借:原材料(采購價+關稅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去國稅代開發(fā)票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國稅代開發(fā)票需要準備的資料:
(1)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以下資料:
1、《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單位需要代開發(fā)票的申請表
4、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
好了,為了給大家解答關于“進口代理商怎么給委托人開票?”這個問題,小編就已經(jīng)總結完上文的解答內(nèi)容了,希望會對你們的解答有幫助,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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