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路通行費如何做抵扣?
答:營改增之后,每年6-8月這3個月,路橋費(非財政收據),根據票面金額用不含稅高速按3%、其他按5%計算進項稅,在表二按8行的“其他”欄填寫沖抵當月銷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二條規(guī)定: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因此,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抵扣進項,需要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欄“其他”以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第30欄“通行費的進項”。

營改增后過路費該如何做賬?
加入某地的過路費是100元的話:
借:管理費用 100÷(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00÷(1+3%)×3%
貸:庫存現金 100
目前公路通行費如何做抵扣?結合上文內容,相關的政策如果大家不能馬上就能記住的話,可以收藏本篇內容,日后有需要的時候可以再拿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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