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方式是董事會在公司事務(wù)中的一個重要程序,用來確定公司發(fā)展方向、做出重要決定。一般來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方式分為“會議決議”和“簽字決議”兩種形式。
1、會議決議:在董事會會議上,由董事會成員通過討論、投票、表決,共同做出決定。會議決議中的投票方式一般可以分為單票表決和多票表決,其中多票表決是指董事會成員根據(jù)自己的意見,向投票項目中贊成或反對的投上一票,有多少票反對,決議就不予通過。
2、簽字決議:董事會成員不必參加會議就可以做出決定。在此決議方式下,決議可以由經(jīng)過委托授權(quán)的董事會成員或公司高級管理成員代表進行,也可以由整個董事會共同做出決定,每個董事會成員都必須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方式既可以是會議決議,也可以是簽字決議,在選擇哪種決議方式時,要根據(jù)公司當(dāng)前具體情況,全面評估,反復(fù)考慮再做出決定。
拓展知識:在決議過程中,董事會成員可以用兩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即投票表決法和推移法。投票表決法是指董事會成員根據(jù)自己的意見,向投票項目中投上一票,推移法是指董事會成員在就某一議案投票前,可以在會議上向別人提出自己的意見,以便提出修正案,然后再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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