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記賬憑證丟失的情況下,首先要確定該憑證是否真的丟失了,可以通過查閱其他相關憑證來確認是否丟失,如果確實丟失了,則應該采取如下措施來處理:
1、如果憑證丟失,要立即通知上級管理部門,由上級管理部門做出處理決定;
2、根據憑證內容,盡量按照原來的樣式重新編制新的憑證,并在編制新憑證時,要嚴格按照各項會計核算規(guī)定,把新憑證與原始憑證一一對應,并做好備注,將新憑證經過審核后,由驗貨員和審核者簽字;
3、如果憑證丟失已經影響會計核算準確性,應該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例如對當事人進行控制和審計,回溯至當事人記錄經過的事項,如果有其他證據可支持,也可以據此編制新的憑證;
4、重編的憑證不能做為會計憑證,應當作為手工憑證,并妥善保管,一旦發(fā)現不符合的情況,應立即按照規(guī)定報告上級;
拓展知識:
會計憑證是會計工作中最重要的確認憑證,是會計核算的重要依據,會計憑證是會計師按照國家規(guī)定,按照每個賬號的財務流量,準確記錄賬目及制作憑證,證明財務流量,以便于會計工作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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