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人擔保是指多個人共同擔任一個債務的擔保人,互相之間自愿共同承擔債務相關義務。擔保人之間有義務相互照應,也就是說,當債務人未能按時償還債務時,擔保人之間必須彼此承擔債務人無法支付的義務。
擔保人之間也會簽訂有關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書內(nèi)容,擔保人之間負擔債務的比例可以不一樣。比如說根據(jù)協(xié)議,一名擔保人可能承擔總債務的10%,另一名擔保人承擔總債務的20%,以此類推。如果一位擔保人表示不想再承擔任何風險,另一位擔保人也必須承擔足夠的債務,以滿足債務索賠方的要求。
此外,如果債務人連多人擔保人的賠償也無力償還,不僅需要擔保人承擔債務,還可能從擔保人的個人財產(chǎn)中賠償,如擔保人擁有的車輛、房產(chǎn)等。所以,作為擔保人,在簽訂多人擔保合同時,必須詳細閱讀協(xié)議,全面了解自己的債務責任,以及擔保關系的履行,以免在事業(yè)損失上蒙受損失。
拓展知識:關于多人擔保,還可以結合擔保的分類來進行討論,比如單獨擔保和連帶擔保,以及適用不同類型擔保的法律效力。單獨擔保是指,擔保人僅承擔自身擔保責任,不受他人擔保聯(lián)保關系影響;而連帶擔保是指擔保人之間有一種聯(lián)保關系,每個擔保人都承擔整個債務的責任,債務人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隨意追索或向任何一方追索債務,而承擔擔保人責任的債權人整個債務的責任則由擔保人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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