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抽樣是指對特定的審計范圍內的實體的一定數量的小樣本的抽樣。審計抽樣的目的是根據樣本得出對整個實體或憑證的結論。審計抽樣涉及定義偏差的構成條件,其中包括可能的偏差的程度和可能出現的概率。
定義偏差的構成條件是指,針對審計抽樣構建假設和控制,以確保審計抽樣達到其指定目標。定義偏差的構成條件,由審計團隊按照客觀的、可測量的和操作性的準則來定義,具體步驟如下:
1.確定審計范圍:即審計人員在何處進行審計抽樣,以及對抽樣范圍了解多深。
2.確定抽樣實體:即審計人員將抽樣實體定義為抽樣單位進行審計抽樣。
3.定義偏差的構成條件:即審計人員根據特定的審計范圍定義可能的偏差的程度和可能出現的概率。
4.確定審計抽樣數量:即審計人員確定審計抽樣數量,也就是根據定義的偏差的構成條件確定抽樣的數量。
5.確定抽樣方法:確定抽樣方法,包括隨機抽樣、系統(tǒng)抽樣、空間抽樣等。
6.確定抽樣結果分析方法:采用統(tǒng)計學方法分析抽樣結果,以確定審計結論。
以上是定義偏差的構成條件的具體步驟。由于審計抽樣可以減少審計費用,因此,審計人員在審計抽樣過程中需要用到一些工具和技術,比如采樣分層、采樣分組、時間采樣、審計文件分類等,以提高審計抽樣的準確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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