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清算中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
一、折舊方法
折舊計算方法有:直線法(也叫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
用的比較多的是直線法,部分生產企業(yè)采用工作量法(淡旺季特別明顯的生產企業(yè)建議采用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用的是最少的。大部分企業(yè)用的是直線法,而且直線法也是稅務上認可的折舊方法。要采用其他方式計提折舊的企業(yè),最好先跟稅務溝通,進行備案。免得進行納稅調整。
二、注意事項
1:固定資產入賬的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不計提!處置(報廢或出售)時,當月繼續(xù)計提一個月折舊。
2:殘值率的確定
資產到使用年限還能回收的價值/原值計算凈殘值率。一般原按資產原值的3%~5%確定。現(xiàn)在統(tǒng)一為5%
3:雙倍余額遞減法及年數(shù)總和法均稱為加速折舊法。加速折舊法在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之時一般都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三、具體的計算方法:
1、直線法:
每月折舊額=【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月)
說明:折舊年限的確定: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3)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5)電子設備,為3年。
2、工作量法:月折舊額=月工作量*[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工作總量
3、雙倍余額遞減法 :(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
年折舊率=2/使用年限 ;
每月折舊額=(原值-累計折舊)*年折舊率 /12
最后兩年的年折舊額用直線法計算,即 (原值-累計折舊-預計凈殘值)/2
4、年數(shù)總和法
年折舊率=(N-I)/0.5*N*(N+1) [其中,N=預計使用年限.I=已使用年限]
每月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12

固定資產折舊殘值率計算方法
固定資產殘值率是預計凈殘值占固定資產原值的比例,在我國對固定資產殘值率有明文規(guī)定。
1、內資企業(y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yè)自行確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已取消的企業(yè)所得稅審批項目后續(x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70號)第二條之規(guī)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tǒng)一為5%。
2、外資企業(yè)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外資企業(yè)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10%。
所得稅清算中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這一期我們會計學堂講的是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以前幾期中,我們也介紹過固定資產的抵扣、作廢等。大家可以搜索一下。以方便大家便統(tǒng)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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