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帳的登記是否一定要跟發(fā)票一致
采購材料入庫時,庫管人員、采購人員、財務人員對材料數量(件數、重量、長度等)的核對涉及三個方面:合同數量、發(fā)票數量、驗收數量。理論上,這三個數量應當一致。但實際中因各種原因經常會出現(xiàn)不一致的情況,甚至這三個數量互不相同。這就是制造型企業(yè)購入原材料驗收時經常出現(xiàn)的“磅差”或者“損耗”問題。一般來說,遇到的情況都是發(fā)票數量>驗收數量較多。這種情況下的處理一般有三種處理方式可供選擇:
①材料入庫單上的數量與實際入庫數量保持一致,總金額與發(fā)票保持一致,攤高材料單價。此方法將合理損耗攤入材料單價中,優(yōu)點為倉庫賬、財務賬與實際一致,適用于合理誤差為稱重物資重量的千分之一以內的情況。若超出此范圍則易導致財務記賬不嚴謹,且具有稅務檢查風險,必要時需將差異部分的進項稅額轉出。
②材料入庫單上的數量、金額與發(fā)票數量、金額保持一致,同時倉庫需將差異做備查賬,并按照該材料領用數量及次數,分次分攤計入各批次領料中。此方法較為合理,對于單價較高且到貨量較大的材料,不會因為將差異一次性領出而影響當月產品成本,但是流程較為復雜,在實際操作中不易實現(xiàn)。
③材料入庫單上的數量、金額與發(fā)票數量、金額保持一致,在材料入庫當月需由采購人員申請?zhí)顚懖牧铣鰩靻?,經領導審批后,將差異一次性領出。月底財務部門將合理損耗的出庫單匯總,計入制造費用進行攤銷,同時按年匯總各家供應商本年“缺斤少兩”的數量及金額,可作為選擇供應商依據之一。此方法操作性較強,在實際中使用較為普遍。

發(fā)票數量<驗收數量的處理
若實際驗收數量大于發(fā)票數量且供貨方已知情,則根據驗收數量與合同數量、發(fā)票數量間的差異大小進行處理:若差異較大且超過合同約定的差異范圍,采購人員需及時通知需求部門,決定是退掉多余部分還是接收差異部分。如擬接受多余部分,則經相關領導審批后辦理合同變更,同時要求供貨方補開差異部分的發(fā)票,最終財務部門按照實際數量與供貨方進行結算;若決定退掉多余部分,則直接退回,并按合同數量、金額進行結算,以免造成資金占壓。
驗收數量與發(fā)票數量差異較小時,在供貨方不額外要求增加貨款的情況下,可遵循以下三種處理方式:
①材料入庫單上的數量與實際入庫數量保持一致,總金額與發(fā)票保持一致,攤低采購單價。此方法等于將合理溢余攤入材料單價中,優(yōu)點為倉庫賬、財務賬與實際一致,實際操作時適用于誤差為稱重物資重量的5‰以內的情況。
②材料入庫單上的數量、金額與發(fā)票數量、金額保持一致,同時倉庫需將差異登記做備查賬,并按照該材料領用數量及次數,分次分攤計入各批次領料中。此方法較為合理,對于單價較高且到貨量較大的材料,不會因為將差異一次性領出而影響當月產品成本,但操作流程較為復雜,在實際操作中不易實現(xiàn)。
③材料入庫單上的數量、金額與發(fā)票數量、金額保持一致,同時在材料入庫當月由采購人員申請?zhí)顚懖牧铣鰩靻危浵嚓P領導審批后,將差異一次性領出。月底財務將合理損耗(溢余)的出庫單匯總,計入制造費用進行攤銷。此方法操作性較強,在實際中使用較多。
材料帳的登記是否一定要跟發(fā)票一致?上文的分析已經給出了答案,那就是:材料帳的登記一定要跟發(fā)票一致,也不一定會一致。一般來說,遇到的情況都是發(fā)票數量>驗收數量較多。這種情況下的處理一般我們有以上三種處理方式可供選擇,大家要記住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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