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納消費稅不允許抵扣的項目
消費稅的扣除在稅法上屬于正向列舉法:
消費稅部分可以扣除,消費稅扣除范圍包括:
1、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的卷煙;
2、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為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為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鞭炮焰火為原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生產的汽車輪胎;
6、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
7、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除此以外其他的消費稅不得扣除,舉例如下:
1.允許扣除稅額的是“連續(xù)加工”的情況,但并不允許跨稅目扣稅,比如外購已稅汽車輪胎生產小轎車,就不可以抵扣對輪胎收取的消費稅稅款。
2.扣稅是按照生產領用量,這與增值稅的按照購進量扣稅不同,注意區(qū)分。
3.在零售環(huán)節(jié)納稅的金銀首飾、鉆石、鉆石飾品不得抵扣外購珠寶玉石的已納稅款。
4.批發(fā)環(huán)節(jié)的卷煙不得抵扣其生產環(huán)節(jié)繳納的消費稅。
另外,記住兩個常見實例:酒精變白酒、溶劑油連續(xù)生產不是可以抵扣稅款的項目。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jù):
1.從價定率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增值稅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17%、13%)
2.從量定額(成品油、啤酒、黃酒)
應納消費稅=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1)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納稅人如果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自產消費品的,應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數(shù)量征收消費稅。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shù)量。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
(4)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shù)量。
3.復合征收(白酒、卷煙)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4.用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規(guī)定
用外購下列已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允許按生產領用數(shù)量計算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
(1)以外購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的卷煙。
(2)以外購已稅化妝品為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以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為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以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為原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以外購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6)以外購已稅潤滑油為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7)以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以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購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以外購已稅汽車輪胎生產的汽車輪胎。
(11)以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已納消費稅不允許抵扣的項目”一題的解答,與增值稅的普遍征收不同,消費稅作為流轉稅只是對既定的產品類別進行征收,征收方法比較多樣,大家只能對固定類別去理解和記憶,對于正向列舉的知識點一定就要記住。希望今天的資訊能夠幫助到大家,若您有其他財稅問題,建議你立即聯(lián)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y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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