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確認收入是按合同約定期限嗎
根據新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確認收入的實現: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會計準則規(guī)定,企業(yè)的租金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
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yè);二是收入的金額能夠合理地計量。
租金是以當事人雙方存在租賃合同關系為前提的,租金的支付時間是租賃合同的重要條款,承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支付時間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因此,自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之日起,該筆租金在法律上就屬于出租人所有,發(fā)生財產轉移的法律效力。
新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后,原則上以前根據原稅法做出的規(guī)定,均不得繼續(xù)執(zhí)行。

個人出租房產個稅怎么計算
據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財產租賃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2008年(財稅 [2008]24號)重申,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出租房屋的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率是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一、先扣除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金(如營業(yè)稅)、教育費附加等;
二、扣除能提供依據證明由出租人負擔的該出租房屋實際開支的(每月一次扣除以800元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下次扣除直至扣完為止)必須有關于房屋實際開支的票據。票據金額小于等于800元的當月一次性扣除,票據金額大于800元的,當月只扣除800月,余額以后逐月以800元為限扣除,直至扣完。
三、然后再按《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對月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800元, 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標準20%,后,余下的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應納稅所得額×10%=應繳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額。
例如,房租為10000元/月時所得稅計算方法:
1、應扣除繳納的有關稅金:
房產稅: 10000*12%=1200
營業(yè)稅: 10000*5%=500元
營業(yè)稅附加: 10000*0.725%=72.5元
印花稅: 10000*0.1%=10元
共計: 1782.5元
2、假設有800元的票據。
3、10000元>稅法規(guī)定的4000元。所以減除費用標準為20%,即
(10000-1782.5-800必須有票據)*20%=1483.5元。
4、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1782.5-800-1483.5=5934元
個人所得稅額為: 5934*10%=593.4元。
租金收入確認收入是按合同約定期限嗎?答案無疑是肯定的,只要滿足重要條件即可確定收入。至于個人出租房產個稅的計算方法大家也可學習一下,以備不時之需。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的在線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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