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收入的確認以及做賬
人力資源公司應該按全額開具發(fā)票,發(fā)票內(nèi)容可以開具勞務費等,按收取的勞務費減去支付給派遣人員的工資、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等后的余額繳納營業(yè)稅,稅率為5%(附加稅費按核定的稅率征收).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fā)票:
借:銀行存款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yè)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薪金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薪金
貸:庫存現(xiàn)金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稅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5、計提營業(yè)稅和附加稅費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yè)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人力資源勞務外包賬務怎么處理?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文件規(guī)定:"三、其他政策
(一)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jīng)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fā)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開具普通發(fā)票.
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如果是人力資源外包費用,可以這樣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現(xiàn)金或者銀行存款
人力資源收入的確認以及做賬方法,到這里小編就分享完了,大家在學習之后,對于這個問題大家是否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呢?如果有,請大家及時與本站的老師聯(lián)系.另外,在本文中小編還分享了人力資源外包時的財務處理方法,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學到更多,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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