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總分機構可以匯總納稅嗎

2020-02-09 13: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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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總分機構可以匯總納稅嗎!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如何申請辦理?具體的操作步驟在下文中都已經介紹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疑問解答老師哦!歡迎閱讀!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增值稅總分機構可以匯總納稅嗎

答:可以的

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如何申請辦理?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增值稅納稅地點:

固定業(yè)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jù)、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等.

增值稅總分機構可以匯總納稅嗎

擴展資料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jù)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 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書及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4、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6、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jù),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7、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8、稅務機關規(guī)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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