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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贈與其直系親屬,不征收土地增值稅;選項B,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zhuǎn)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選項C,評估增值的房產(chǎn),房屋產(chǎn)權(quán)并未發(fā)生變動,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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