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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題目中并不是“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的協(xié)議,而是債務人內部的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對債權人無效,因此分立后的法人(甲乙丙3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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