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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會計做的 投資人的投資款一直掛其他應付,現(xiàn)在他們要撤資 原來的投資款直接轉給他們,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可以嗎 還要做其他處理嗎
公司收到另外個人或公司合作投資款、但不入股、賬務上一直以其他應付款掛著?還有本合作項目對方該承擔的成本費用、可以直接在其他應付款里抵減掉?
請教下,個人借款(其他應付款)給公司后用于投資公司,后續(xù)又撤資,將長期股權投資做了其他應收款,導致賬上其他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款都掛著賬。我是不是可以將這兩個科目進行對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