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財稅【2016】36號,第14條,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那如何界定是否是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什么情況下不能界定為面向社會公眾?
答: 你好,比如你是理發(fā)店,平時沒事說免費理發(fā)就要視同銷售,但是如何你是去小區(qū)統(tǒng)一說給80歲以上老人免費理發(fā)就是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
7. [多選題]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的有( )A.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B.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C.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內使用的無形資產(chǎn)D.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chǎn)
答: 選擇A和B。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老師,這個雙公意思說不視同銷售對嗎?
答: 學員你好,你的理解完全正確


悲涼的煎蛋 追問
2017-11-29 15:35
方亮老師 解答
2017-11-29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