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按照最高檔繳納個人所得稅是35%減掉速算扣除系數(shù)65000,但是如果把這個錢,往分紅里面考慮,是全額的20%。如果金額較大,中間相差會很大,稅務局會允許這種差異產(chǎn)生嘛,有什么是堵這個漏洞的?分紅的條件是什么?
答: 您好! 在個體工商戶上,并不存在20%的分紅,其生產(chǎn)和個人收入并不能區(qū)分,都是按經(jīng)營所得來計稅的
請教一下,如果有人每年有公司的股份分紅,公司按20%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那對方收到這個分紅以后,如果買了個人養(yǎng)老金12000,然后申請退稅,這個分紅的錢能按個人稅前所得額來申請退稅嗎?答復: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限額為12000元/年,允許在綜合所得或經(jīng)營所得中據(jù)實扣除。分紅不屬于綜合所得或經(jīng)營所得,屬于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所以養(yǎng)老金的12000不可以用分紅的錢申請退稅。 這樣回答對嗎
答: 你好,這么回答是沒有問題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個人所得稅中,應預扣預繳稅率和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額,在計算上有什么不同?如果每個月的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全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那一年的也只扣一次速算扣除數(shù),一個月的也是扣一次速算扣除數(shù),按月和按年計都不一樣的,這個怎么理解呢?很亂。
答: 不一樣,適應的稅率與扣除數(shù)會不一樣。 所以才會有個稅的匯算,多退少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