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老師,符合這個標準的是不是可以不用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答: 是的,你提到的條件符合法律規(guī)定,你可以不用進行個稅匯算清繳。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那如果有2處以上取得工資,綜合收入不到12萬,但匯算清繳補稅超過400元,需要做匯算清繳嘛?
答: 你好,是不需要的哦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您好,2019年94號公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匯算清繳補稅的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這句話我不太明白,需要補稅怎么還能免于辦理匯算清繳?
答: 就是可以不做匯算清繳的,這是一個個稅優(yōu)惠


愛笑的芹菜 追問
2023-03-2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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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