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印花稅時,稅款所屬期為4.1-6.30,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怎么填
答: 4.1-6.30稅款所屬期,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的填寫是:應納稅憑證書通常在稅款交付期滿后的第三個自然日,當月發(fā)票對應的月份,憑證書的立發(fā)日期等于最后一個自然日,而不是當月最后一日。比如:4.1-6.30這一期稅款,則憑證書的立發(fā)日期應填寫7.3,即6月30日后的第三個自然日。 拓展知識:印花稅是指企業(yè)出售有價證券及轉讓證券時繳納的稅款,是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管理和調節(jié)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政策,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老師:按次申報印花稅時,我訂的稅款所屬期為12月31日,請問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怎么填寫
答: 可以直接填當月的一號就可以。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零申報,報印花稅時的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怎么填寫?
答: 填寫合同日期等記載的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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