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法人有AB兩家公司。甲同時為AB公司的辦稅人,財務負責人,實際只負責對A公司稅務申報,乙同時為兩家公司的全職會計,丙只負責B公司的稅務申報。那么,甲乙丙三人承擔的責任比例怎么定性?謝謝。
答: 您好!這個老師也定不了,實際操作中也不僅僅只會按照這個來定性。 比如稅務違法了,會先要確定這個違法的性質,比如虛開了多少錢的發(fā)票,然后誰要求誰開的,誰又在這個過程中起了什么作用,這才是定性的最重要的原因。
請問兩家不同法人,不同性質的公司,如果同一位財務負責人,或其中一個家公司的出納任另一家公司的財務負責人?這財務負責人會有什么風險?
答: 你好,財務負責人是有風險的,公司上黑名單,負責人也上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老師,一個人可以同時在兩家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嗎?實際上是一家全職,另一家是兼職,但是稅務備案都是財務負責人,這個有影響嗎?
答: 除了上市公司,可以同時擔任兩家企業(yè)的財務負責人。


暖冬 追問
2017-10-20 09:17
宋生老師 解答
2017-10-20 09:18
暖冬 追問
2017-10-20 09:23
宋生老師 解答
2017-10-20 09:24
暖冬 追問
2017-10-20 09:27
宋生老師 解答
2017-10-20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