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稅的計稅基礎
答: 您好!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和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 其中從價計征的計稅基礎為銷售額,就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額 從量計征的計稅基礎為銷售數(shù)量。
公司外購了基礎油和添加劑 生產(chǎn)液壓油 該如何計算繳納消費稅?購買的添加劑對方說已經(jīng)繳納消費稅了
答: 消費稅征收環(huán)節(jié)是一次性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①、如果既要繳納增值稅又要繳納消費稅,消費稅是價內(nèi)稅(計稅基礎包含稅款本身),其計稅基礎是包合了消費稅稅款和增值稅稅款的,是嗎?我的疑問是此情形下消費稅的計稅基礎、增值稅的計稅基礎。②、如果①成立,那么增值稅的計稅基礎為什么不是7000+3000(消費稅)?
答: 你好,增值稅是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基礎之內(nèi),消費稅是價內(nèi)稅(計稅基礎包含稅款本身)。消費稅的計稅基礎和增值稅的計稅基礎都是不包含增值稅的,這里消費稅是對整個產(chǎn)品來講的消費稅,由受托方代收代繳,而增值稅是僅對于加工費的增值稅,所以增值稅是7000*17%。

